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序号
项目
内容
1
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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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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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08.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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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
响府发[2008]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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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内容

响石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
通知



各村(社区)、镇属各部门:
根据隆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隆府办发[2008]80号)要求,为进一步落实我镇“隐患治理年”各项工作,有效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镇政府研究,制定响石镇开展百日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方案如下。
一、督查时间和范围
本次安全生产督查专项行动从2008年4月下旬至7月底,督查范围包括全镇范围内的各地区、各行各业。
二、督查内容和方式
1、督查内容:各村社区、镇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和监督体制机制,制订和实施安全生产规划,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情况;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登记、整改销号情况;汛期除险加固、防范自然灾害的各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情况等。重点突出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水利、电力、特种设备、民爆器材、食品卫生、学校、医院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督查。
2、督查方式:此次督查行动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综合指导、协调,镇安办、各村社区和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采取单位自查与部门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首先是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深入地开展自查;各村社区和镇有关部门结合本地、本行业的实际安排组织对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安全部位和场所实施全面综合督促检查。镇政府将安排目标督查办和安办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督查行动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三、工作要求
1、要切实加强领导。镇政府明确由分管副镇长刘圣权同志负责本次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各村社区及镇安办、经发办、社事办、国土中心、农技中心、城管办、派出所、工商所、供电所、卫生院、学校等有关部门负责人要高度重视,把这次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亲自部署和深入一线督促检查,把工作切实抓紧抓好。
2、要认真组织安排。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人员和工作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对督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责令整改,督导整改,确保措施得力,时消除事故隐患,。
3、要突出重点推进工作。开展百日督查专项行动要统筹兼顾,点面结合。重点加强对非煤矿山、交通运输、消防、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水利、电力、食品卫生、地质灾害、学校、医院等行业(领域)的专项督查,严防事故发生。
4、要确保工作取得实效。通过开展专项督查行动,要促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政府安全监管责任的落实,“隐患治理”工作要取得明显实效,形成隐患治理长效机制,从而实现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响石镇人民政府
二00八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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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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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描述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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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限
常年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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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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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程序
本单位内审核后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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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部门
经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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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取号
JEZ03-04001-2008-00027
  来源:响石镇   编辑:孙丽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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